《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9月18日,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为方便社会公众理解,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政策出台背景 《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于2026年9月20日起正式施行,国家明确将“装修自住住房”“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结合咸阳市市委、市政府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围绕“一区一极”目标定位、紧扣“131”工作布局,以同城化思维推进都市圈建设,推动设施互联、产业协同、公共服务一体化及当前西安、咸阳两市人员往来交流紧密,跨区域居住就业成为常态的实际;同时为更好满足两地居民多样化的住房消费需求,拓宽提取和使用范围,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市进行此次政策调整。 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在西安、咸阳两市行政区域内拥有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即可办理:自购房备案合同签订或不动产权证登记之日起5年内,可申请一次;既有自住房房龄满15年(自登记日计算)的,可申请一次。以上装修提取仅限夫妻名下一套自住住房装修使用。 结合我市装修市场实际,提取额度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00元核算,装修房屋最高提取额不超过20万元,且不超过职工及配偶账户合计余额(须保留一个月缴存额)。 所需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件、本人名下Ⅰ类银行储蓄卡、购房备案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 示例:王先生家庭在咸阳有两套自住住房,一套110平方米,另一套85平方米。装修提取以家庭为单位只能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申请,不可叠加。王先生家庭可任选一套办理:若选择110平方米的房屋,可装修提取165000元;若选择85平方米的房屋,可装修提取127500元。 关于新增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 职工及其配偶在西安、咸阳两市行政区域拥有自住住房的,可凭购房备案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以家庭为单位每年申请提取一次。额度按房产证面积核定:90平方米及以下家庭年提取3000元,90平方米以上家庭年提取4000元。家庭有多套住房的,只能选择其中一套申请,不可叠加。所需材料同装修提取。 示例:王先生家庭在咸阳有两套自住住房,一套110平方米,另一套85平方米。物业费提取以家庭为单位每年只能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申请,不可叠加。王先生家庭可任选一套办理:若选择110平方米的房屋,每年可提取4000元;若选择85平方米的房屋,每年可提取3000元。 关于新增提取公积金支付存量房购房首付款 本政策仅适用于购买咸阳市行政区域内住宅性质存量房的缴存职工,主购房人(合同第一顺位买受人)及配偶可申请。超出咸阳行政区域的购房不适用本政策。 提取额度方面,主购房人与配偶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所购存量房首付款总金额。 办理流程如下: ①前期准备: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已婚职工携带结婚证,以及购房相关资料,前往咸阳市房产交易登记大厅,签订《存量房网签合同》《咸阳市存量房交易资金委托监管协议》; ②公积金提取: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已婚职工携带结婚证、已签订的资金监管协议、《住房公积金支付存量住房首付款委托书》(见咸阳市公积金中心网站-资料下载),前往公积金柜台办理提取业务。 特别提示:资金监管协议是办理该业务的前置必备条件。公积金提取资金将直接划入交易资金监管账户,而非个人账户。此举旨在确保交易资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保障资金安全。若购房合同解除或交易取消,已提取公积金须全额退回个人公积金账户。 关于购房、租房提取的优化调整 购买商品房提取时限由5年延长至10年,即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10年内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每个家庭租房提取年度额度由18000元提高至24000元。 关于提取配偶公积金的专项要求 申请人委托配偶代为提取公积金的,须同时提供申请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及书面委托书。 提取配偶公积金涉及其个人财产权益,通过核验身份、婚姻状况及书面委托,可确认配偶真实意愿,防止未经授权提取。请职工提前备齐材料,以免影响办理。 温馨提示 1.诚信办理:请广大缴存职工如实提供提取材料。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责令限期退回违法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三年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2.政策咨询:如有疑问,请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 12329 进行咨询。 3.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缴存、提取、信贷等业务参照上述通知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