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海南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海南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优化!装修、物业费提取有新调整
点击量:1发布时间:2026-11-08 16:35:30
根据国务院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决定精神,新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于2026年9月20日正式施行。为严格对标条例新规要求,切实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惠民服务,拓宽缴存职工提取使用渠道,积极回应群众住房消费现实诉求,进一步规范业务办理流程,结合本州实际,对自住住房装修提取、物业费提取优惠期限两项政策予以优化调整,现解读如下:
一、自住住房装修提取
新购期房或二手房5年内,毛坯新装或二手房重装,每套房提取总额不得超过20万元;老旧自住住房购房满10年以上的,每套房提取总额不得超过15万元。
新购期房以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网上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新购二手房以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老旧房以当年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取得的房屋产权证书日期为准。

二、调整物业费提取优惠期限

以上政策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同步,政策最终解释权归海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上级政策变化或资金流动性趋紧时,中心将及时动态调整相关措施,确保政策执行符合要求,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