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844号),为进一步满足缴存人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日印发了《关于支持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方便缴存单位和缴存人更好理解自住住房装修提取具体措施,现解读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一)提取条件
缴存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办理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本人在我市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自住住房位于本市行政区域内;
3.房屋所有权人为缴存人本人或其配偶;同一套自住住房存在两个及以上房屋所有权人的,房屋所有权人之间为夫妻或父母与子女关系;
4.自住住房登记备案或者不动产权取得时间满6个月。
(二)提取人范围和提取频次
缴存人及其配偶申请办理装修提取不超过两套自住住房,且同一套自住住房缴存人和配偶仅可各提取一次。
(三)提取额度
按1600元/㎡×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同一套自住住房缴存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0万元。
(四)申请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房屋产权材料原件;
3.房屋产权关系人证明原件。
(缴存人可自2026年10月17日起通过我市住房公积金线下服务窗口办理,也可在2026年11月21日后选择线上服务渠道办理。)
(五)其他规定
1.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不受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次数限制,也不纳入个人提取次数计算。
2.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达90%时,装修自住住房提取实行弹性办理。
3.缴存人办理装修自住住房提取后撤销登记备案或者1年内交易该套住房的,应全额退回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
4.本通知实施后,若有法律法规调整,从其规定。
二、执行时间
自2026年10月17日起执行。
三、内容解读
(一)对“提取条件”的解读
1.缴存人在我市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能否申请办理装修提取?
答:不能,《通知》明确申请人需在我市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2.缴存人在我市外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能否申请办理装修提取?
答:能。
3.缴存人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共同还款人,但不是共同借款人的,能否申请办理装修提取?
答:可以。
4.能否以我市外的自住住房申请办理装修提取?
答:不能。现阶段仅支持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申请办理装修提取。
5.缴存人与他人共有住房所有权的,是否符合提取条件?
答:如果缴存人是与配偶或父母(含本人及配偶父母)共有住房所有权的,则符合装修提取条件。如果缴存人是与除配偶、父母(含本人及配偶父母)外的其他人共有住房所有权的,则不符合装修提取条件。
6.缴存人取得自住住房后,何时可申请装修提取?
答:缴存人自住住房取得时间满6个月方能申请办理装修提取。自住住房取得时间按房屋产权材料载明时间计算,其中,房屋产权材料为备案通知书的,自住住房取得时间为住房登记备案之日;房屋产权材料为不动产权证书的,自住住房取得时间为取得住房产权之日。
如张先生以备案通知书作为房屋产权材料申请办理装修提取,该备案通知书载明的住房登记备案之日为2026年6月2日,那么张先生在2026年12月1日(含)以后,方可申请办理装修提取。
7.能否以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申请办理装修提取?
答:不能。
(二)对“提取人范围和提取频次”的解读
8.装修提取是否支持代际互助?
答:不支持。自住住房装修提取仅限缴存人本人及其配偶提取,不支持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本人自住住房装修。
9.缴存人家庭拥有多套自住住房的,如何申请办理装修提取?
答:缴存人及其配偶最多可以两套自住住房申请装修提取。对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则不支持办理自住住房装修提取。对同一套自住住房,缴存人及其配偶可以各提取一次。
10.缴存人与父亲或母亲共有住房所有权的,哪些人可以申请办理装修提取?
答:缴存人与父亲或母亲共有住房所有权的,缴存人本人及其配偶、缴存人父母均可就同一套自住住房申请办理装修提取。如王先生与父亲共有住房所有权,那么王先生及其配偶、王先生的父母均可就同一套自住住房申请办理装修提取,但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该套住房装修提取可提额度。
(三)对“提取额度”的解读
11.装修提取的提取额度如何计算?
答:提取额度按1600元/㎡×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产权材料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同一套自住住房,缴存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0万元,且实际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
如一套建筑面积110㎡的住房,则该套住房的提取额度为17.6万元(即1600元/㎡×110㎡),缴存人及其配偶合计最多可提17.6万元,且不超过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
如一套建筑面积140㎡的住房,则该套住房的提取额度为22.4万元(即1600元/㎡×140㎡),但因同一套自住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20万元,因此,缴存人及其配偶合计最多可提20万元,且不超过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
(四)对“申请材料”的解读
12.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办理装修提取?
答:自2026年10月17日起,缴存人可通过我市任一住房公积金线下服务窗口办理。自2026年11月21日起,缴存人既可选择我市任一住房公积金线下服务窗口办理,也可选择线上服务渠道办理(遵义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遵义公积金APP、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
我市装修提取属于长期性措施,并非阶段性措施,缴存人可以优先选择线上服务渠道办理,通过错峰办理避免到窗口扎堆,从而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办理效率。
13.申请办理装修提取,需要提供哪些申请材料?
答:缴存人通过线上服务渠道申请的,经本人授权后,通过数据共享自动获取相关信息,无需另行提供申请材料。
缴存人通过线下服务窗口申请的,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房屋产权材料原件(备案通知书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3.房屋产权关系人证明原件(本人不是但配偶是房屋所有权人的,应提供结婚证原件;如房屋所有权人存在2人及以上的,还需提供房屋所有权人之间的关系证明)。前述材料,能现场通过贵州公安、贵人服务、多彩宝等合规渠道调取电子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等)的,可不再提供纸质申请资料原件。
(五)对“其他规定”的解读
14.如何理解“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不受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次数限制,也不纳入个人提取次数计算”?
答:根据我市现行提取管理具体措施,1个自然年度内缴存人住房消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为2次。为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支持缴存人多元化住房消费需求,因此,自住住房装修提取不受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次数限制,也不纳入个人提取次数计算,即缴存人此前无论是否办理过住房消费提取,都可申请办理装修提取;缴存人办理装修提取后,不影响其申请办理其他住房消费提取。
15.如何理解“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达90%时,装修自住住房提取实行弹性办理”?
答:我市装修提取属于长期性措施,并非阶段性措施,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灵活选择办理时间。为全面保障装修提取和其他各项业务正常运行,当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达90%时,装修提取将实行弹性办理,届时,缴存人申请办理装修提取的,应先通过网上预约登记后方可办理装修提取,待个贷率回落至稳定区间后,再取消弹性办理,通过动态调节实现全市住房公积金平稳有序运行。
16.如何理解“缴存人办理装修自住住房提取后撤销登记备案或者1年内交易该套住房的,应全额退回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的初衷,是支持装修自住住房。如果缴存人办理装修自住住房提取后撤销登记备案或者1年内交易该套住房的,显然不是将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也就违背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初衷,应当对此类情形加以核查,对核查确认的,缴存人应当在市公积金中心的规定时限内全额退回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