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住房公积金提取——黔南州住房公积金中心:@黔南公积金缴存人,物业费可提公积金,最高6000元!
点击量:2发布时间:2026-11-05 22:40:19

为切实回应公积金缴存家庭自住住房物业缴费现实需求,有效缓解日常住房消费支出压力,黔南州住房公积金进一步优化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业务。缴存职工可按政策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黔南州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物业服务费,现将业务办理相关规定及所需材料梳理如下:
住房公积金物业费提取,仅限于支付缴存人在黔南州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产生的物业服务费。 温馨提示:物业费提取仅限物业服务费,停车费、卫生费、房屋维修费等其他各类杂费,不在提取范围之内。
1.办理频次:缴存人每人每年可申请办理一次;同一套住房,每个自然年度仅可办理一次提取业务。 2.提取限额:该业务实行报账制,单次提取额度上限为6000元。 3.费用核算周期:可申请提取的物业费计费周期,可放宽至业务申请年度的前后12个月。
办理物业费提取业务,请提前准备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本人名下一类银行卡 3.婚姻关系证明材料 4.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 5.物业服务费缴费票据
小贴士:
本业务采取报账制,提取不受住房套数限制。请缴存人妥善留存物业服务费缴费凭证,备齐全部申请材料后再提交业务办理,避免因资料不全影响业务办结。




